2024年5月18日,中国****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公告明确指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相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公告内容
非货币属性:公告重申,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偿还力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
严禁流通:明确禁止使用虚拟货币进行交易和支付,不得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持,包括代币发行融资、虚拟货币交易所、场外交易等活动。
打击炒作:强调将严厉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行为,防范风险向其他市场领域传染,维护金融稳定。
严查**行为:对**从事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交易平台、参与**融资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告意义
明确法律地位:公告明确了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在中国的法律地位,为防范炒作风险和维护金融稳定奠定了基础。
保护投资者:公告提醒投资者谨防虚拟货币炒作风险,保护其合法权益。
维护金融秩序:公告有助于打击**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公告是否禁止持有虚拟货币?
A1:公告并未禁止个人持有虚拟货币,但禁止使用虚拟货币进行交易和支付。
Q2:公告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有何影响?
A2:公告严禁虚拟货币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平台,要求相关平台立即停止运营。
Q3:公告对虚拟货币挖矿有何影响?
A3:公告并未明确提及虚拟货币挖矿,但限制虚拟货币交易和支付,客观上将影响挖矿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