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办厅发〔2024〕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动经济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现将我省关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有关政策措施公告如下:
一、禁止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各市(州)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有关政策要求,强化政策宣贯,加强风险提示,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禁止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建设。
二、有序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对现存已备案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分批分期依法依规进行有序关停。各市(州)人民政府、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相关企业停产整顿工作,加强政策引导,依法处理好相关遗留问题。
三、加大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执法力度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发现**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形成有效监管震慑。
四、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风险提示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风险的提示和警示。金融监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对社会公众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其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理性投资,保护合法权益。
五、严格落实退出政策后的监管
对已依法依规关停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严格督促企业落实退出政策,彻底退出虚拟货币“挖矿”业务,重点做好剩余设备处理、能耗指标收回、退税清缴等工作。
六、鼓励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转型升级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转型升级的引导和支持,鼓励企业依托自身技术优势,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合理有序转型发展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相关产业。
七、加强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
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执法和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坚决遏制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反弹回潮。
相关问题与解答
Q1:为什么要禁止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A1:虚拟货币“挖矿”消耗大量能源资源,且其本质是投机炒作,容易引发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健康发展。
Q2:现存已备案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如何处理?
A2:分批分期依法依规进行有序关停,做好相关企业停产整顿工作,依法处理好相关遗留问题。
Q3:如何加强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风险提示?
A3:通过多种渠道对社会公众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其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理性投资,保护合法权益。